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2021-05-26 10:32:15
 

重点专业:汉语国际教育、日语、英语、汉语言文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创办于1962年。北京语言大学也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北语已成为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与研究为特色和优势,中文、外语及相关学科协同发展的综合类国际型大学,是我国中外语言、文化研究的学术重镇和培养涉外高级人才的摇篮。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称“北语网院”)成立于2000年,是教育部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之一。北语网院是一所基于现代远程教育理念,依托学校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内,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宽的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能力以及较强实践技能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对外,面向全球开展跨境远程汉语国际教育、传播中华文化,培养更多爱华、友华人士的教学型学院。

 

一、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

层次

招生专业

学制

学习期限

学分

学位类型

省份

高起本

汉语国际教育

5

5-7

150学分

文  学

全国(除江苏省)

汉语言文学

 

英  语

 

日  语

 

会计学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会计学

2.5

2.55

80学分

管理学

 

全国(江苏省不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英  语

 

日  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起专

汉  语

2.5

2.55

80学分

河北省、贵州省、江苏省(除南通市)

应用英语

北京市、河北省、贵州省、江苏省(除南通市)

应用日语

北京市、河北省、贵州省、江苏省

应用韩语

 

(二)重点专业课程设置

汉语国际教育(专升本)专业必修课:汉字学、社会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汉语修辞学、中外文化交流史、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化教学设计。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必修课: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社会语言学、西方文论、外国文学史、中外文化交流史。

英语(专升本)专业必修课:高级英语、高级听力、英语国家概况、英语语言学、英美文学选读、英汉/汉英翻译、口译、高级写作、初级日语。

日语(专升本)专业必修课:高级日语、日语笔译、日语写作、现代日语语法、日语口译、日本文学史。

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概论、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组织行为学、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概论。

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基础会计学、金融学概论、货币银行学、风险投资管理、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金融市场学。

会计学(专升本)专业必修课:西方经济学、财务管理学、高级会计学、审计学、统计学、资产评估、国际结算、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会计信息系统。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和入学测试费:无

学 费:按学分收费,各学习中心收费标准按照地区经济差异有所浮动,具体情况请向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授权学习中心咨询。各地授权学习中心的电话和学费标准详见官方网站(http://www.eblcu.cn/)“学院公告”栏目中的》内容。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对各类从业在职、非在职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本科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年龄需年满18周岁;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年龄需年满21周岁。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一年两次招生,春、秋两季)。

春季招生截止时间为228日;秋季招生截止时间为830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属各地学习中心。

详细请登陆http://www.eblcu.cn --“学习中心—校外学习中”处查看。

注:请到当地授权招生的学习中心报名,谨防上当受骗。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2.国民教育系列相关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3.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白底背景照片2张;

4.请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以便于接收学费电子发票等重要资料;

注:同时提供上述各项原件的扫描件1份,便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及注册学籍使用。

 

四、入学方式

(一)测试入学:所报考的学生需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入学测试。

(二)免试入学(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研究生进修班的学生不可免试)。

2.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性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可免试入学(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

 

五、入学测试

(一)测试方式:机考。

(二)测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三)测试地点:报名所在的学习中心。

(四)测试科目:

层次

专业

入学测试科目

高起本

全部专业

思想政治、英语、语文、计算机基础

高起专

全部专业

思想政治、英语、语文、计算机基础

专升本

全部专业(不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思想政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思想政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

日语

思想政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加试

 

(五)入学测试科目单科免考条件:

1.报考专升本层次日语专业的学生,通过国际日语能力水平考试取得二级证书,可免考专升本日语加试。

2.除报考英语专业外,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英语部分。

3.除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计算机基础部分。

(六)考前辅导:

入学测试考前辅导资料在北语网院凯时kb88官网网址主页(www.eblcu.cn)的“入学测试—测试辅导”处可免费下载。

 

六、录取交费选课注册

(一)录取:凡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者,学院进行统一录取。

(二)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并缴纳首期学费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三)交费:高起专和专升本层次学生按照每学年40学分/40学分的方式,分两次缴纳;高起本层次学生按照每学年40学分/40学分/40学分/30学分的方式,分四次缴纳。

(四)选课:新生交齐费用后,由学习中心统一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

 

七、学习模式

(一)通过网络向学生提供多媒体教学资源及传递教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教学环节:课本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作业网上答疑讨论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生在学习多媒体课件和书本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最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的课程考试。

(二)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作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构成。

 

八、学历与学位

(一)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还需要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的统考并且毕业论文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盖有北京语言大学校章、校长签发的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二)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被授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九、特别说明

(一)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学历教育的提供和实施机构,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明为国民教育系列合格证书。 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学历证书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

(二)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门新政策出台,按国家教育部门的新政策执行。

(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十、特别提示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学生,我院及所有授权学习中心,不存在也不可能发布类似“代考”、“包过”、“包毕业”、“包拿证”等虚假信息,不会使用“考试简单”、“不用考试”、“直接取证”等承诺性用语。详情可登陆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eblcu.cn –“学习中心”栏目处查询注册备案的校外学习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综合办公楼6层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00110

学生服务专线:010-53209148

招生咨询信箱: 

办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010-8230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