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采用闭卷或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选修课可根据课程要求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结课作业或完成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闭卷笔试、开卷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开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
语言类专业听力和口语相关课程考试根据其课程特点安排不同模式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
课程考试范围以网络课件内容为主,课程考核内容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时间
原则上学院每年安排四次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3、6、9和12月。根据学生入学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一般3月和9月为大规模课程正考,而6月和12月则以补考为主。具体考试时间可查询学院相关公告。
四、考试预约
大规模课程结课考试,如无特殊说明,学院统一进行课程考试集体预约。
集体预约的原则是:当学生已选开课程的历史考试次数为0时,学院在进行集体考试预约时,均可预约。上一个考试批次办理过缓考的课程,同样可进行集体预约。
在同一考试批次内,在学生的补考科目与正考科目场次不冲突的前提下,学生可自行预约补考科目。个人预约时间晚于集体预约。预约通知将在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公告及考务专区进行发布。
未参加考试预约将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五、考点设置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考点由学院自主设立,原则上校外学习中心所在地默认为考点。如学习中心的硬件条件不足以支撑大规模课程考试,则需另外安置考试场地,并在考前两个月上报学院教学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考点,但原则上同一个考试批次每个校外学习中心仅应设置一个考点。
如考点在考试过程中存在组织不力或有重大事故发生,学院有权取消其考点资格。凡在批复考点外设置分考点的学习中心取消评优资格,且分考点考生全部视为缺考。
六、考场安排
已批准设立的考点,作为考场的教室无固定大小和座位数量的严格要求。过大教室可安排多个考场,为规范管理,每个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建议不超过30人。
客观上同一个考场同一考试时间段内允许同时安排一门以上课程考试,但必须保证单人单桌排列,同课程考生相互间距均等且不小于70厘米。
考场应保持良好通风,整洁有序。
七、成绩评定与发布
课程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作为课程结课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课程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学院组织教师进行试卷批阅并将成绩录入到系统平台。课程考试成绩不单独发布,而是与平时作业成绩进行合成后,统一发布课程结课成绩。但学生可通过学习平台分别查看到课程平时作业成绩和考试成绩。
八、成绩复查
如学生对自己本批次的课程考试成绩存在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习中心申请成绩复查。学习中心填写学生复查申请汇总表后,统一在截止日期前以邮件方式发给网院考试成绩负责人处。
成绩复查期限一般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具体复查时间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超过复查期限,学院将不再受理任何成绩复查申请。
学院将在复查申请截止后半个月内集中处理成绩复查申请,并集中反馈复查情况。如学生成绩确实存在问题,学院将即时修正并在平台发布。
如学生在复查结果公布前已预约该课程的补考,学院将自动取消其该课程预约信息。
九、考试次数
学院规定每门课程学生有三次免费考试机会,一次正考两次补考。如三次考试仍不及格,则需参加重修。
课程考试允许缓考,但需遵照缓考规定办理。缓考不记考试次数。
如预约后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未参加考试,则视为旷考,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扣除一次考试机会。
十、违纪处理
如学生在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时,违纪者和协同违纪者,均取消当批次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一次或停考一年的惩处措施。情节极其严重者将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十一、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属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