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1.答辩资格审核条件说明
我院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加论文答辩:
a.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已毕业学生毕业时间仅限2021年1月和2020年7月);
b.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c.必修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d.学位英语或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2.202012论文批次答辩申请审核结果
申请本次论文答辩直属学习中心学生共375人,经审核:
符合答辩资格要求265人,允许参加本次论文答辩;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请勿申请延期毕业;
暂时符合答辩资格要求41人,允许参加本次论文答辩;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请勿申请延期毕业;
不符合答辩资格要求69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以上审核结果具体见附件。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月12日前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
二、202012论文批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本次答辩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暂定2021年5月22日—5月30日 (答辩时间为周末,具体时间以答辩安排发布为准)
2.参加方式:
a.外地学习中心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到当地学习中心参加远程视频答辩;
b.北京地区各学习中心学生全部远程答辩。
各中心及答辩学生的具体安排将于5月19日挂网公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院公告中关于《202012论文批次答辩具体时间》的通知。
三、答辩相关政策重点说明
1.答辩注意事项:
a.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答辩内容围绕学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知识点展开;
c.答辩时允许参考学士学位论文;
d.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汉语答辩;
2.答辩成绩:
a.答辩成绩仅记录合格与不合格;答辩成绩在答辩后第二周发布;
b.答辩时,如答辩教师指出了论文存在的错误或问题,并要求学生修改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内容修改论文,并将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提交我院;如未能按时提交,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c.一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不单独组织,需在一年内跟随下个论文批次的答辩进行;每个学生只有2次答辩机会。
四、特殊情况说明:
1.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请勿申请延期毕业;
2.2021年7月毕业名单还未发布,如上报学位数据时不符合毕业资格本次将无法授予学位。
3.由于统考平台暂时无法登陆,个别学生统考成绩无法核对,如上报数据时不符合统考85分及以上将无法授予学位。
4.参加往届论文写作未查重的学生需在5月12日前完成查重,如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参加本次答辩。
五、2021年夏季学位申报审批时间
我校学位委员会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审批工作将于6月初开始。本次答辩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汇总初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批,学位审批结果将于6月底公布。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