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1月前取得),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1月前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6.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或者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c。
为方便学生按时正常申请统考科目的免考,学院就相关办理事项明确如下:
1.每个统考批次对应一个免考批次;
2.每个免考批次办理时间为:该对应统考批次考试通知下发之日起至该批次统考成绩发布之日止。
3.免考申请、审核的流程不变。学生如有免考办理需求,请向所属学习中心提起申请,并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资质材料,由学习中心汇总后填写免考申请汇总表表(见附件模板)提交至学院审核办理。
4.免考办理成功后,与统考科目关联的教学计划对应课程成绩记为70分。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部